刘维斌:「医闹」闹不下去了

文/刘维斌

近日,国家卫计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4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对涉医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对各类伤医、闹医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果断处置,当场查证,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或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坚决果断制止,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

近年来,包括榆林在内的全国不少地方,「医闹」事件时有发生,有的在医院「停尸索赔」 ,谩骂殴打医护人员,有的甚至要求医护人员下跪赔礼道歉。「医闹」的存在,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医疗秩序,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破坏了和谐的医患关系。

为何「医闹」事件层出不穷?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就是医疗纠纷发生后,不少患者及家属不通过正常渠道来解决,而是到医院去「闹」,闹完之后,往往会得到赔偿,达到了「以闹取利」的目的。另一方面,过去一些医疗机构为息事宁人,常常赔钱息事。从实际情况看,这种处理方式并没有治本,反而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医闹」行为。此次4部委出台的文件明确要求,在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滋事扰序人员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之前,公安机关不得进行案件调解。

医患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提出正当诉求本无可厚非,但患者及其家属应有规矩意识,树立法制观念,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依法依规来解决纠纷 。相反,靠「闹」来「摆平」事端,靠「闹」来达到目的,一定会「闹」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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